【聯合新聞網 本報記者羅嘉薇】




香港沒有民主,但法治建設傲人,專責打擊貪腐的廉政公署,制度設計獨步全球,多年來始終是香港民眾心目中最具公信力、最受尊重的政府機構。

而台灣政商弊案的演進每日都令人嘆為觀止。應龍應台文化基金會邀請來台的香港公民黨主席、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關信基接受本報專訪指出,從廉政公署成立和運作經驗來看,肅貪,須有獨立的機構,搭配足夠的權力。

港府自我約束 下決心抓貪

問:您曾經擔任香港廉政公署市民諮詢委員會委員,請談談廉政公署的成立背景。

答:廉政公署,是政府自我約束的一種制度。

反貪汙工作,最重要的是要由一個獨立、有公信力的機構去執行。廉政公署在港督底下,而獨立於整個香港政府行政機關之外。但如果港督也貪汙怎麼辦?所以終究,還要賦予這個機構很大的能力和權力。

六○、七○年代,香港的貪汙情況嚴重,當時流行這麼一個說法:貪汙就好像一部公車,要嘛你就坐上,一起同流合汙,要嘛你就在旁邊跟著跑,可是你千萬不要擋在公車前面,否則一定給車撞死。你去政府部門上班第一天,抽屜裡就有紅包,看你要上車,還是不上車?那已不是個別的貪汙,而是集團貪汙了。

那時香港已逐漸脫離難民社會,年輕人再也不能忍,要求建設自己家園的呼聲高漲,殖民地政府也覺醒到,管治效能必須有所改善。

無法解釋財源 就假設有罪

問:廉政公署在制度設計上,有何創新之處?

答:這個新制度的指導思想,是要有一個獨立機構,而且要先打老虎,建立公信力,爭取市民合作的意願。

它獨特的地方有兩個。第一是法律和行政制度的研究和修改,最重要的創新是舉證責任,從普通法的控方原則轉移到辯方。

貪汙不是交通事故或謀殺,常常是兩相情願的交易,隱蔽進行,反貪機關要找證據非常困難,一個間接的方法是逼被懷疑的人拿出證據,還自己清白。你的生活水準和收入不相稱,就有合理懷疑,那你去解釋;不能解釋呢,對不起,就假設你有罪。

這是很厲害的,治重病用重藥。雖然違反一般法律原則,但貪汙如此嚴重,香港市民都舉手歡迎。

教育一般民眾 送禮有規範

廉政公署的第二個獨特工作是對一般民眾的教育。中國人的社會講禮尚往來,什麼場合送紅包是貪汙、什麼場合是禮節,觀念上要搞清楚,禮物的大小、價值也要有規範。

剛開始,市民不願相信政府是玩真的,更大的問題是,當時香港最貪腐的是警察部門,如果雷厲風行肅貪,幾乎無人倖免。一九七四年,香港警察發動遊行示威,武裝單位反對政府政策,很嚴重的。那時的港督做了決定說,你們回去吧,特赦你們,以前做錯的不管,但從今天開始,殺無赦。往後廉政公署才慢慢建立起權威,看到成績。

問:您認為台灣也有成立廉政公署的必要和條件嗎?

答:台灣現在面臨民主化以來最大的貪腐案件,這在其他民主化的經驗裡,恐怕也不是常見的例子。如果要像香港,由總統去委任廉政專員,不會有公信力的;由立法院同意,又恐怕政治考量會太重。

或許可以考慮成立一個獨立的委員會,避開立法院可能有的政治爭議,由它提名人選,給總統或行政院長去任命。不過怎麼做,我真的沒把握,目前這個政治現實太沉重了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
唉!!!
執法單位若是沒有獨立的公權力,還不是等若空殼~
我看喔~
引進國外的專業執法人員來才行啦...
說實在的,有中國人在的地方,真的很難執法!
情、理、法~
炎黃子孫永遠都把情字放第一!
讓真正的法治國家簡直傻眼......
當然!這世界總是有特例~
香港的ICAC(廉政公署)、新加坡的法治制度,就是真的很直得讚賞~!

唉~
中華民國---台灣
這個寶島~
何時...才會像個樣子!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玄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